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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议事制度

为了建立起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同时加强信息交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特制定班子议事制度。

一、议事制度包括:

1、请示制度。涉及重要决策的,应以书面材料送交,经总经理批示后办理,原件交办公室存档。向上级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请示工作,以正式文件办理,由总经理签发。

2、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如被盗、被抢、爆炸;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以及上级领导光临视察等重要情况。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报总经理批示。重大紧急情况可直接向总经理报告。

二、议事会议主要包括:

1、每周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公司班子成员参加)。通报日常工作,部署安排工作,主要解决具体问题。

2、每月一次总经理例会(公司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参加)。通报、分析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决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讨未来发展战略和公司重大组织管理问题。

3、 每月召开一次书记办公会。主要研究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等。

4、每季至少召开一次职工大会(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参加)。通报公司业务发展、重大决策和存在的问题。

三、议事程序

1、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有涉及普遍性的问题或公司制度有明确规定或在分工范围内的问题,由公司分管领导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重要、疑难问题,要在分管领导主持下研究后予以答复和解释,重大问题报总经理或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处理业务涉及其他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人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统一意见后,由主办部门处理。

3、超出部门职责范围或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不能统一意见,需提请分管总经理定夺的问题,要在本部门认真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4、副总经理在分管部门提请研究决定事项涉及其他副经理分管部门时,亦应主动与总经理沟通协商,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统一意见后,由主办部门处理。

5、经过上述程序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事项报请总经理决定。

6、涉及机构人事、经营开发及职工福利等重大决策时,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四、议事纪律

1、做到雷厉风行,力求急事先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对总经理明确答复和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抓紧办理,不得拖延。

2、树立政策观念,坚持科学决策,不得擅自、盲目决断。杜绝拖拉、推诿,上交矛盾的不良作风。

3、各部门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承担责任。应逐级请示、汇报和研究工作,不得逆程序。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答复、批复的事项负总责。

4、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及会议汇报工作要简明扼要、观点明确。

5、对回避矛盾、不负责任、贻误时机造成影响和出现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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